廣東省沒有省級補貼,地方補貼也不多,目前只有廣州、佛山和東莞三個地方出臺光伏補貼政策,但廣東省發(fā)展分布式光伏的配套政策落實的非常好,補貼撥付也較為及時,依托繁榮發(fā)展的工業(yè)、制造業(yè),以及雄厚的經濟基礎,廣東省依然是發(fā)展分布式光伏的重中之重。
廣州市
政策文件:廣州市太陽能光伏發(fā)電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
補貼內容摘要:
補助方式:采取后補助方式,在太陽能光伏發(fā)電項目建成投產滿1年或驗收合格后開始補助。
補助標準:①對于項目建設居民個人或單位,按照0.1元/千瓦時的標準,以項目上一年度所發(fā)電量為基礎計算補助金額。補助時間為項目建成投產后連續(xù)10年。②對于建筑物權屬人,以建成的項目總裝機容量為基礎,按0.2元/瓦的標準確定補助金額,一次性發(fā)放給建筑物權屬人。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為200萬元。
補助時間:2020年前在廣州市行政轄區(qū)內建成的符合條件的太陽能光伏發(fā)電項目,均可享受太陽能光伏發(fā)電項目建設專項資金支持。
一句話總結:廣州市居民光伏項目每千瓦時補0.1元,2020年前建成且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享受該補貼,自建成投產滿1年后開始連補10年。
佛山市
1.政策文件:佛府辦〔2014〕69號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應用項目獎勵和補助資金管理辦法
補貼內容摘要: